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台州市出租汽车改革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16-10-31 12:29    点击量:
台州市出租汽车改革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0月27日
    近日,台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两个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问题导向、依法规范、齐抓共管”的基本原则;要积极推进巡游车经营权管理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改革价格形成机制、实施运力动态调整、启动出租汽车区域经营、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设施、强化市场监管、建设信用体系等重点改革任务,取消了经营权费收取并提出了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运力配置模式。同时,该意见还对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提出相应要求。
  《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统一受理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工作。网约车经营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制定了相应要求,如车辆已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车辆登记牌照为浙J牌照,燃油、燃气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以及网约车驾驶员需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暴力犯罪记录等。两个文件的公示期为7天,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做好合理化建议的吸取和采纳,确保出租汽车改革工作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