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网约车政策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各市州近期
2016-12-28 12:59 点击量:次
[湖南]网约车政策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各市州近期出台细则
来源: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6-12-27
从事网约车需要什么条件?出租车的价格又会怎么调整?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湖南深化出租汽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各市州的细则将于近期陆续出台。
10月27日,湖南出台了《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局、省公安厅等7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规定。
科学定位出租车,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明确了出租车的定位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市州政府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建立实时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自动调节。
此外,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一律实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和到期续牌的,一律实行无偿使用。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已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有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
同时,理顺巡游车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巡游车利益分配制度。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和结构,在2017年3月31日前建立并实施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规范网约车发展,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规定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规定条件。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规定,网约车必须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行驶记录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12分记录。具体数量、车型、运价水平由各地政府决定。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网约车不得从事固定班线运营。网约车不享受巡游车现有的油补政策。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简化许可程序,严厉打击“黑车”
据介绍,湖南将减少许可环节,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便利,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上和线下服务能力认定由省和企业注册地两级分别完成,认定结果全国有效,服务所在地市级或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两级能力认定结果一次许可。
强化科技监管,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将网约车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强力打击非法营运,除合法的巡游车、网约车和顺风车之外,其他“黑车”从事非法营运,都要严厉打击。
此外,湖南将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在机场、车站、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