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管理
2017-02-20 13:07 点击量:次
广东拟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管理
文 | 财新网记者 王 婧
广东省拟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显示了这一动向。
大约20天前,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官网挂出《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不过,官方没有宣传,公众对此并不知情。2月8日18时,财新记者登陆该网站发现,提交意见的人数依然显示为0。这一文件将于2月17日截止意见征集,目前距离截止期仅剩9天。(截至2月16日16:30,提交意见的人数依然为0。——联盟公众号编辑注)
网约车在中国一度是互联网“共享经济”的代表,但现在,官方已经对网约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设立了全方位的准入细则,而广东则直接将网约车纳入出租车范畴。
“《办法》明确:出租汽车经营,包括巡游车经营和网约车经营。
在网约车平台准入上,《办法》规定,不但平台本身需要具备相应的网约车线上资质,在线下,还需要向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互联网平台来说,这是不小的工作量。仅在广东一地,地级以上市就有21个;若是放眼全国,县级以上市就有661个。
对网约车司机的要求,也已经与出租车司机要求大体一致。在广东省的省会广州,网约车司机的考试难度颇大,不仅要懂驾驶,还要了解行业管理相关政策、地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而语言考试则要同时考英语、粤语、普通话。
对公众来说,影响最大的是价格。《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将“不得有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广东省交通厅就《办法》进行了修订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并向公众公开。《说明》显示,官方对待网约车态度保守的背后,有维稳的考虑。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共有出租汽车7万多辆,司机13万多人,出租汽车企业400多户。《说明》的第一点即表示,出租汽车行业“事关稳定大局”。
《说明》将造成不稳定的矛头指向网约车。在介绍网约车业态的部分,《说明》称,网约车“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特别是部分企业通过补贴等抢占市场,接入非营运小客车从事运输活动,冲击了正常市场秩序,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及社会稳定。”
《说明》还显示:即便是政府内部,对《办法》的部分条款也存在分歧。《办法》在全省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企业、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内部征求意见时,共收到修改意见39条,最终采纳或者部分采纳24条,解释说明9条,不予采纳6条。
《办法》和《说明》,对关于“拼车”的表述不同,亦展示了博弈的微妙。其中《说明》称,“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而《办法》则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在2016年的“两会”上,交通部长杨传堂曾表示:专车、快车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活动;而对于节假日、通勤期间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友好互助为目的的顺风车、拼车是分享经济的体现,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缓解污染,在改革中将给予明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