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内蒙古]鄂尔多斯的驾驶员注意了:私家车非法营
2017-03-24 14:07    点击量:

[内蒙古]鄂尔多斯的驾驶员注意了:私家车非法营运最高可处罚2万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03-23



  近日,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动了执法人员165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对全市各辖区内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共计查处了23台非法营运的“黑车”。
  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私家车打着“顺风车”、“拼车”的旗号,以合乘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而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但是部分私家车抱着侥幸心理以共享合乘名义拉客、喊客,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侵害了乘客和合法运营车辆的权益,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此,运管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多点布控,加大对违法违规营运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对“黑车”进行重拳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黑车”非法营运的势头,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鄂尔多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醒所有车主: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市运管局再次提醒车主: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人员和车辆从事营运是不合法的,切莫贪图利益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