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推出出租车经营模式自助餐
2017-04-19 15:18 点击量:次
湘潭推出出租车经营模式自助餐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2017年04月18日
4月5日,开了15年出租汽车的驾驶员张量君来到湖南省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出租汽车全额融资服务协议”,成为湘潭市第26位选择出租汽车全额融资经营模式的驾驶员。
今年4月起,湘潭市交通运输部门启动新一轮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模式改革,通过推行“全额融资”及“公司出资”两种经营模式,力争建立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企业利益分配制度,引导行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两种经营模式供驾驶员选择
近年来,湘潭市积极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2014年8月启动“公车公营”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全面推行出租汽车企业统一出资购车、驾驶员承包经营的模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湖南省推进出租汽车改革的要求,湘潭市起草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并将于近期出台。2016年8月起,湘潭市政府全面取消并退还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在此基础上,湘潭市将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企业利益分配制度上,针对今年全市有543辆经营权到期的出租汽车亟需投放市场的情况,湘潭市交通运输部门鼓励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和承包费标准,最终确定了“全额融资”及“公司出资”两种经营模式供出租汽车驾驶员选择。
“简单来说,选择‘全额融资’,今后的投资收益就归驾驶员,选择‘公司出资’,投资收益就归公司。同时,坚决杜绝炒牌现象,严禁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王坚介绍,所谓“公司出资”模式,即企业全额出资购买车辆,办理相关手续后,驾驶员每月向企业缴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后从事经营;“全额融资”模式即企业向驾驶员全额融资车辆购置费用,原本驾驶员每月应向企业缴纳的车辆折旧费和车辆投资收益可以与企业每月向驾驶员返还的车辆折旧费和车辆融资收益直接冲抵,从而除每月向公司上缴一定管理费外,剩下的经营所得全部归驾驶员所有。
运营风险共担 利益合理分配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从车辆所有权及经营管理主体来看,湘潭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本质上仍然坚持“公车公营”制度,坚持经营权向企业法人配置原则,通过推行“全额融资”及“公司出资”两种模式,可以构建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实现驾驶员与企业利益双赢,从而引导行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张量君在与公司签订协议前就算好了账,他与公司签订全额融资服务协议,需要一次性出资10多万元,但由于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只需每月上缴公司一定的管理费,今后的收入将会增加。
湘潭市凌天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军介绍,新一轮改革将更大程度地激发驾驶员从业积极性、自觉规范服务意识,这对于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来说是重大利好。
据了解,截至目前,湘潭市经营权到期的出租汽车中,已有82名驾驶员与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运营协议,并全部选择了“全额融资”模式。目前,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正积极协调税务、计量等市直相关部门,争取为驾驶员减免税费、计价器检测费等,进一步减轻从业人员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