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声讨滴滴出行
2017-04-21 11:35 点击量: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声讨滴滴出行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今天“以消费者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声讨滴滴出行。
时建中称:前几天的一个早上,通过滴滴出行叫车,再次感受了滴滴出行不受契约精神和商业道德约束的任性:提前叫好的车,被司机单方取消;随后再叫车,平台以“叫车过旺”为由粗暴地提示加价1.5倍。
时建中认为滴滴如此任性和粗暴,至少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隔离式的监管体制和机制。这种监管模式助产催生滴滴在不同行政区划域内的市场支配地位。监管者正义喜形,滴滴委屈于色,还未中场休息,双簧味就扑面而来,醇厚绵长。
二是,平台缺少法律责任的约束。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最大的区别在于创新出了一个平台。平台不是活雷锋,营利地配置着供需,分享着攫取于终端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为平台开脱责任的言辞不是很傻很天真而是装傻装天真,平台不被追究责任的法律绝非良法。
三是,政府监管力度持续趋软。鼓励创新经营模式,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躲进茶楼无为而治,“放管服”是一个整体,一旦“管”被阉割,“放”“服”的结果就是消费者被精准地圈到了屠宰场。
时建中表示,无论何种名义的创新,只有不损害消费者福利的,才是道德的。如果经营模式是设法在消费者之间引入竞争,让消费者相互竞价,方能获得未有丝毫品质提升的服务,毫无疑问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