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起红的绿的同城同价,实施巡游出租车新
2017-05-08 13:03 点击量:次
深圳明起红的绿的同城同价,实施巡游出租车新运价
2017年5月4日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和市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7年5月5日起,我市巡游出租车将执行新运价,红的、绿的、纯电动出租车将实现同城同价。
巡游出租车行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特区内外一体化、出租车经营成本的提高、地铁线网不断完善以及网约车、共享单车带来的强烈市场冲击,现行巡游车运价的结构与水平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因素,出租车驾驶员收入水平持续下降、达不到合理水平,行业不稳定因素积聚,服务水平大幅下降,红色出租车拒载(特别是对长途客),绿色出租车不打表、议价及私调计价器等违规运营现象尤为突出,甚至形成常态。针对以上问题,出租车主管部门及市行政执法支队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但收效不大。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市交委会同市发改委开展了巡游出租车优化调整相关工作。
巡游出租车运价优化调整工作开展情况
1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体系
我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体系是2009年基于当时出租车市场供求状况、营运成本和收益情况制定的,至今已有8年时间未调整。目前出租车营运市场发生较大变化,营运成本不断提高,现行运价体系已不适应目前的形式。
2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为理顺出租汽车运价体系,完善油价与运价联动办法,更好地发挥运价调节出租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根据国家及我市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市发改委、市交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听证方案》,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和2016年12月23日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和价格听证会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座谈会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了听证会参加人和多数市民关于适当调整“红的”基本运价,统一“红的、绿的”运价,实行全市同城同价的建议,经集体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交委联合对外公布新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
车新运价
巡游出租车新运价
一巡游出租汽车新运价包括基本运价和附加收费。
1. 基本运价
➤ 包括“红的”、“绿的”起步价10元/2公里;
➤ 里程价2.6元/公里;
➤ 返空费(6时至23时):25公里至50公里,按里程价加收30%,超50公里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
➤ 夜间附加费(23时至次日6时),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候时费0.8元/分钟;
➤ 大件行李费(指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行李)每件0.5元;
➤ 电召服务费2元/次。
2. 附加收费
附加收费为燃油附加费,基点油价5.21元/升,联动区间0.87元,即当92#汽油进入5.65-6.52元时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进入6.53元-7.4 元时每车次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进入7.41元-8.28元时每车次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调整前出租汽车运价(旧运价政策)相比,主要区别是:
✦ 里程价由2.4元/公里调整为2.6元/公里;
✦ 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25公里至50公里,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以上,里程价加收60%;
✦ “绿的”与“红的”运价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并轨,执行全市统一的运价结构、收费标准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计价器调表
5月5日正式启动
❖ 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表工作将于5月5日正式启动,预计在3个月内完成。
❖ 巡游出租汽车已完成调表的,基本运价部分按新运价执行;待调表的,基本运价部分暂按原运价执行。
严查违规运营
在计价器调表工作开展阶段,市交委将严查严处多收费、私调计价表等违规运营行为,同时将发生违规运营行为的驾驶员纳入行业“黑名单”,立即清退处理,并坚决拒之于我市公交行业之外。
此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驾驶员收入状况,增强出租车行业对社会就业的吸引力。下一步市交委将以提升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为重点,按照既定 “十大”工作举措,提升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为市民提供更为安全优质的出租车服务!
编辑: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