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出租车改革方案:增值服务价格可浮
2017-06-05 14:31 点击量:次
重磅!上海出租车改革方案:增值服务价格可浮动 退休老司机可继续从业
上海出租车改革的集结号已经吹响
网络图 下同
记者上午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本市将以“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确保稳定”为原则,以推动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发展为重点,研究拟定分类别、分阶段的改革工作推进实施计划: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为核心,以运价、经营权和劳动力管理为突破口,以优化行业管理体系为主线,加强政府对行业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激发企业的经营活力与驾驶员的工作热情,全面提升行业的服务质量,提高市民获得感。
一、研究运价结构中增值服务项目及价格浮动机制
交通委将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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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巡游车运营成本、驾驶员劳动报酬、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巡游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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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调整运价结构,在保持基础运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增值服务方式实行价格调节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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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行业统一电调平台的可行性方案研究,充分发挥电调费市场化调节作用,鼓励企业将电调费的浮动与确保电调供应相挂钩,保证刚性需求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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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实施车辆经营权管理措施
为实现车辆经营权向无偿有期限平稳过渡,新增车辆全部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加快研究存量部分通过经营权管理制度的建立,采取平稳措施实施无偿无期限向无偿有期限过渡。
结合出租汽车行业服务顽症治理、服务质量投诉、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等综合监管措施:
针对企业服务投诉不断、车辆严重违法违规、质量信誉考核连续B级,尤其是当前市场上存在的车辆交于无从业资格人员营运的严重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经营权和企业经营资质退出机制,研究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车辆额度核销专项方案。
三、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发展
传统出租车行业能否从网约车大军中“突围”?
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自建或联合建设互联网平台,利用原有的车辆和人员优势,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优化巡游车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通过企业、协会及驾驶员等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驾驶员收入分配方式及标准。
引导巡游车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统筹规划并加快建设出租汽车候客泊位和停靠点,逐步形成以“电调(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站点候客”为主的运营模式,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营效率。
近期,在重点商圈或有条件的医院、大型居住区,研究设置出租汽车候客站点,引导乘客和驾驶员逐步使用站点候车载客。同时,排摸梳理现有的公交站点,对有条件的设置出租汽车临时上下客点。
四、试点逐步扩大退休驾驶员从业
为增加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的来源,先期实施的行业内退休驾驶员继续从业试点工作,在保险机制、经营方式、车辆营运模式运行顺畅合理的情况下,试点期间放宽从业年龄。
在此基础上,逐步试点交通行业退休驾驶员从业及社会退休年龄驾驶员从业。近期还将在考试中心设置专门办理窗口,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组织专项培训,完善此项工作。
上海多措并举整治出租车“十大服务顽症”
本报日前《如何找回失落的出租车名片》系列报道,在市民和读者中引发了广泛关注,也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积极回应。记者今天从市交通委了解到,本市将多措并举,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规等手段,积极整治出租车行业的顽症,力争在短期内扭转“的士”服务质量下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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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回失落的出租车名片》
继续开展服务顽症整治。严厉查处严重侵害乘客权益和损害行业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精准施策、从严处置”工作原则,针对社会反响集中、市场执法查处比例较高、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出租汽车行业十项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1、 绕道
2、 多收费
3、 拒载
4、 窃取乘客交通卡内资金
5、 无证营运
6、 车辆交与他人行驶
7、 计价器舞弊
8、 扰乱营业站点秩序
9、 退出营运车辆“清标改色”违规
10、同一号牌车辆每月发生两次以上有责投诉
其中,针对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营运证的同时,实施企业和车辆经营权退出机制,核减相关经营额度。
宣传告知服务违规行为及处置方式。针对行业服务十项顽症及市民投诉反映集中的问题,研究制作行业服务违规行为及对应处置方式的乘客须知,粘贴于在车厢内,并通过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改善车容车貌及文明礼仪。针对部分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洁、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不使用服务规范用语等情况,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及驾驶员教育培训,执法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针对驾驶员服务卡陈旧模糊的现象,将启动新的服务卡调换工作,同时研究使用电子服务卡的可行性。
建立对违规驾驶员的配套惩戒措施。严格实施驾驶员信用计分考核,对驾驶员发生列入专项整治重大违规行为的,信用评价计分考核每次一律计20分。对在评价周期内累计计分每次达到20分的驾驶员,严格落实驾驶员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停业专项继续教育,并将驾驶员信用评价情况记入市交通委信用评价体系,将驾驶员资质类、处罚类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管理制度。市运输管理处将会同行业协会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不良记录驾驶员管理制度》,将计分评价考核中符合相关条件的违规驾驶员,以及因服务违规被企业开除或辞退的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驾驶员,在相应的驾驶员管理系统中予以锁定,凡企业预招录具有不良记录的驾驶员,需向市运输管理处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相关人员的重点监管措施,经上岗培训后录用。
(新民晚报记者 张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