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初稿完成
来源:嘉兴市运管局 作者:于云梅 发布日期:2017-07-19
近日,《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初稿正式出炉,该《条例》由嘉兴市运管局委托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起草,历时3个月,经过前期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为此,嘉兴运管局召开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立法工作会议,共同会审《条例》初稿。
据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从服务质量考核、准入与退出机制、市场规范、行业协会职能等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旨在交通部相关部令以及《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基础上,逐步减少嘉兴市出租汽车行业现有矛盾和弊端。参会人员认真研读初稿,并对初稿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补充。
《嘉兴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的编制起草是嘉兴市出租汽车行业立法工作的重点,通过《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以市场的手段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间的融合发展,以法规的手段保障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