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网约车集中规范与常态化整治显成效
发布处室: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7-12-07 作者:慈溪市运管所 戚惠美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督促网约车注册企业清理、规范营运车辆和驾驶人员,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规范有序、平安畅通的乘坐环境,11月底至12月7日,慈溪市交通运输部门在主城区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网约车司机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车辆未办理网约车车辆运输证的行为。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从事网络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必须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且所驾驶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该办法以来,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常态化检查相结合,依法开展无证经营网约车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31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