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正式实施
发布处室:出租汽车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卢祥
为进一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要求,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正式实施。
此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取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实操考试。驾驶员规范驾驶操作、车载设施设备等项目不再列入从业资格考试范围。二是全国公共科目与区域科目实行“两考合一”。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题型均由三类调整为两类,试题数量均调整为50道,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制(全国公共科目、区域科目各50分)并在一次考试中完成,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三是考试题库上线公开。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含试题答案)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开并在交通职业资格网启用全国公共科目在线测试平台,省运管局、市客管局门户网站同步上线公开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题库,可供驾驶员查看试题、组卷自测。
此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是在实现报名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在考试环节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今年以来,市客管局紧紧围绕“让数据多跑,让群众少跑”目标,多次与公安部门、各区(县)市行业部门对接,通过优化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和背景审查系统,打通了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驾驶员完成一次报名后,交通、公安部门通过网络开展报名资格审核,减轻了驾驶员来回跑动开证明、拿资料的负担,提高了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的效率质量,强化了便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