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再展望2018 | 浙江运管未来主要工作任务
2018-02-05 13:55    点击量:

再展望2018 | 浙江运管未来主要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18-01-19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行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运营好“四好农村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浙江建设
      一是推动城乡客运均衡发展。推动出台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长效运营机制。开展农村客运三年巩固提升行动,制定《“村村通”客车营运服务规范》、《城乡公交客运站场设置规范》。建设客运枢纽站16个,农村客运站26个,港湾式停靠站3000个;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5A级比例分别达到85%和70%;争取2-3个县(市、区)列入交通运输部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二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组织开展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情况摸底调查,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乡镇和建制村物流节点覆盖率,提升农村物流节点服务功能。推进运输、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逐步构建“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建设货运枢纽20个,推进12个农村物流示范项目建设,梳理农村物流发展典型案例,推广农村物流先进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一是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确保权力事项库与政务服务网一致。按照“八统一”要求,规范道路运输办事指南,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外网运政服务大厅和内网行政许可两大系统,着力解决数据共享、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电子证照、公共支付等难题,从“窗口办”变为“网上办”“移动办”,从“能用”变为“好用”。实现网上办理事项比率达到100%,“零上门”办结事项比率达到80%,行政处罚和考试费用缴纳100%实现公共支付。
       二是开展新一轮公交优先发展行动。争取杭州、宁波通过国家公交都市验收。指导湖州、金华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推动温州、嘉兴、绍兴等有条件城市跻身新一批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向县一级拓展。新增移动支付公交车6000辆以上。新增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5%以上。出台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小微型客车租赁等新兴业态健康发展政策意见。
       三是完善维修驾培社会评价机制。实施驾校服务质量公布制度,引导学员择优选择驾校。完成教练车计时终端升级改造,《先培后付计时培训服务合同》使用率达到100%。制订驾培园区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推动驾校集约整合发展。深化推进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二类维修企业数据上传率达到90%以上,上传数据质量达到90分以上。同时以车主评价为基础建立维修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全力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客运方面,深化运价改革,所有省际客运班线、省内与高铁平行班线、6米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探索班车包车客运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衔接,新开通高铁站、机场接驳班线60条以上;规范简易客运站、停靠站点的设置和管理;推进定制客运试点工作,制订服务标准和运营规范;推进智能车站建设,全省一级客运站实现身份证或人脸识别自助检票。
      货运方面,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落实降本减负十大实事,重点开展普通货车网上年审和异地签注试点,落实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管理,开展普通货运车辆“两检”合并和结果互认工作,继续扩大无车承运物流试点范围。
       出租车改革方面,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管理,重点督促滴滴平台按规经营。选择有条件的市、县试点推进传统出租车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动传统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出台全省出租汽车油价补贴考核办法,完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国家物流信息平台方面,聚焦“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阿里、百度、中外运长航等互联网巨头和大型央企合作,拓展跨国物流信息共享,健全东盟、欧盟合作机制。提升标准、数据和交换三大基础服务,创新供应链上下游、无车承运试点监测等互联应用,加快打造国家级物流公共信息枢纽与服务门户。
     (四)全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夯实行业安全管理基础。梳理行业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行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客运站、城市公交安保标准,持续推进客货运实名制管理,开展新进入运输市场客运车辆安全达标核查工作。推广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推动出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是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推动各市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开展“租赁大客车非法从事包车经营”“长途客运班线虚假接驳”“两客两货动态监控不落实”等专项整治行动。制订《音视频执法信息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开展执法装备智能化升级和调度管理平台应用试点。推广移动执法APP,一线稽查中队智能化执法终端配备率和APP使用率均达到80%以上。
       三是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重点加强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小微型客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领域不稳定风险监测分析,提升预警预报和联合处置水平,避免不稳定事件发生。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保维稳工作。
       (五)全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行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推动修订《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调研,制订《城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做好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立法前期工作。
        二是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客运、出租车、公交监测系统,升级改造行政处罚系统。拓展与公安、工商、环保、质检、保险等外部数据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基础数据质量稳定在97分以上。全面应用综合监管平台2.0版本,编制综合监管工作手册,规范问题研判和工单处理流程,工单转处罚比例达到60%以上。
        三是完善行业信用机制。修订《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制定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办法。建立“两客一危”驾驶人员、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教练员等从业人员从业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
      (六)全面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党的领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扬“红船精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从严治党省市联动,强化对道路运输的保障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我省“36条办法”以及省厅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改作风、正作风、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三是审慎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建言献策,按照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工作延续、有利于队伍稳定的原则,稳妥推进行业改革。
       四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持续开展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举办教练员、轨道交通、大货车驾驶员、维修技术技能竞赛,推进大客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建立从业人员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平台,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比例提升至80%。
       五是深化最美行业创建。以最美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标杆带动,大力弘扬交通精神和运管文化,持续培树行业最美服务品牌、最美示范窗口和最美人物,打造行业最美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