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势在必行
2018-04-18 14:06    点击量:

网约车实行数量管控势在必行

2018-04-17 张瑾 交通文化

 

        最近,出行市场颇为热闹,先有美滴网约车大战,从各种补贴到1元打车,除了补贴战还有口水战的互怼;前些日子实力雄厚的高德地图上线了顺风车业务;携程专车也宣布获得了天津牌照……不管是网约车也好,还是顺风车也罢,资本大鳄正在给我们上演着一场“多资多采”的“出行秀”,请原谅我在此用的两个字“资”与“采”,不是错别字,是因为他们用了更多的“资金”与“采取”了更多的手段进入出行市场,让本应规范的客运市场变成了乱象丛生,也正应了曹雪芹的那句话,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回顾这些年来,我们对于网约车给予了太多的“宽容”与“厚爱”,以至于他们利用各种舆论把这个并不听话的“孩子”给“惯”的,还以为真的是可以取代传统的出租汽车行业。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其实网约车就是“网招车”,就是将用户与司机撮合到一起,之前的电招也是将用户的电话需求放在车辆管理的互联网上匹配撮合,而从电招车到网招车之间只差着一部手机。如果说,用一部手机为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还方便了乘客那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应该被点赞的。但是用一部手机把私家车“组织”起来做非法客运就是不能容忍的事情了。最可怕的是,以前黑车都是“散兵”,也是没有话语权的,但是如今不同了,用一部手机“串”起来大量私家车的非法客运有了平台做后盾,就成为了一种“势力”,一种你被罚款我可以报销的可以与执法者“抗衡”的“势力”。
       在最近的许多场合,一部分人表态,可以对网约车适当放宽,入门门槛可以适当降低,为什么?回答很简单,因为这是有“互联网加持”的产物?
       大家很清楚,2016年7月28日两个文件发布后,网约车就被作为与巡游出租汽车融合发展的产物而被列入监管之中。既然属于出租汽车行业的一部分,就应该与出租汽车有着同样的准入门槛及管理要求,否则就是不公平的竞争。同样,适当放宽门槛没有道理,而数量管控也不能例外。
        前不久,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网约车驾驶员的背景核查与监管工作,也是将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约车驾驶员作为同等管理对象进行背景的核查,这也说明了网约车在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中没有空白,也不该“留下空白”,更不应该宽松,因为乘客不会因为你是网约车司机就降低对安全的要求,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资格拿着乘客的信任与安全做降低标准的任何交易。
       作为已有百年历史的传统出租汽车可以插上现代科技的翅膀,但是却不能因为有了科技的加持而失去了方向,更不能打着互联网的旗号而凌驾于法律之上,正像人大代表樊芸所说,“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资本或技术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对于网约车也必须实行数量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