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
2016-08-17 13:45    点击量: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召开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宣贯工作会议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    2016-08-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2016年8月12日,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宣贯工作会议。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出租汽车管理科室负责人及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相关处室共50余人参加会议。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徐同连局长、李晓峰副局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作会议发言。本次宣贯会议,既是国家改革政策宣贯培训会,又是改革工作座谈交流会,更是改革工作启动部署会议,因此分“改革政策解读、分组座谈讨论和工作安排部署”三部分进行。
  首先,由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李晓峰副局长传达了国家相关会议的精神,介绍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背景,并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局客运管理处徐兵处长、培训管理处周英男副处长分别就即将修改发布的《巡游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进行了介绍和讲解。
  接着,会议分三个组进行了座谈讨论。与会代表紧紧围绕着国家改革政策要求,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分别就改革政策准确理解、宣贯培训、全面实施及重点问题把握进行了研讨发言。
  最后,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徐同连局长作总结讲话。他明确指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维护行业稳定发展大局的迫切要求;是化解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深层次矛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的迫切要求。他明确要求,各地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核心原则;要统筹处理好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新业态与老业态、政府和市场,乘客、驾驶员和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五个方面的关系,确保改革完全符合国家精神。他着力强调,各地要狠抓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八项工作:一要抓紧向市政府汇报;二要抓紧建立改革工作组织;三要抓紧组织全面深入培训学习;四要抓紧组织制定地方实施改革政策文件;五要抓紧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六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七要加强改革工作协作配合;八要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