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公安、工商三部门约谈滴滴公司 要求
2017-08-03 11:28 点击量:次
南京交通、公安、工商三部门约谈滴滴公司 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2017年1月19日,南京市政府出台并公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为当时已经平台上营运的存量车设定了6个月的办事过渡期,即在7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存量车可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7月20日之后只受理符合条件的新车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截至7月28日,首约、神州、滴滴、曹操、路团5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南京市网约车经营许可,易到等平台公司正在完善相关申办材料;5000多辆车申办车证,其中1711辆车取得网约车运输证;共有17113人报名申请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微信报名13685人),其中通过审核10586人,考试合格并领取证件5644人。但滴滴公司依然存在着大量不合规的车辆和人员。
针对这一现象,7月31日下午,南京交通、公安、工商三部门联合开会,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三部门通报了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交通部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立即停止接入不合规车辆、人员,并清除平台上所有不合规车辆、人员。二是禁止向无许可资质车辆、人员派单。三是须按照乘客的意愿提供网约车、巡游车服务。提供巡游车服务的,应当严格执行巡游车政府定价的有关规定实施打表计费,严禁以网约车计费标准向乘客收取费用。四是严禁以强制派单方式干扰巡游车驾驶员的正常运营。五是将平台上营运数据完整、实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并及时报备平台上网约车及巡游车驾驶员、车辆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公安、工商、网信、价格等相关部门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市场乱象。同时,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平台公司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及行政处罚信息,强化社会公众对网约车市场的监督机制。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在宁网约车公司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