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国家发改委回复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关于巡游车运
2017-08-18 14:01    点击量:

国家发改委回复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关于巡游车运价改革的建议

大众出行 2017-08-17 15:29

 
       日前,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收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来函,就7月24日联盟致发改委关于巡游出租车运价改革的建议给予回复。
       发改委在来函中感谢联盟对巡游出租车价格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对于联盟所提建议,将在今后工作中参考,指导各地落实国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出租车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行业发展。
       来函介绍了目前我国巡游出租车运价的管理机制,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自2005年以来,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指导各地建立并逐步完善出租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此后,又指导各地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为出租车运价与包含燃油、天然气在内的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对促进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函称,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6】58号)中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科学制定、及时调整运价水平和结构。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认为,发改委的来函说明联盟关于巡游车运价改革的呼吁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但是出租车运营成本的构成不只是燃油支出,劳动力等成本也同样重要,尤其是在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低迷的大环境下,仅考虑建立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不足以全面客观反映出租车运营成本,还应和社会劳动者收入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挂钩。联盟将继续就出租车运价的定价机制、调价模型等进行调研,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