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新规实施
2016-10-17 10:59    点击量: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新规实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10月17日


        2016年10月1日,交通运输部63号令《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正式开始实施,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变更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两类。
  10月1日起,原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从业资格类别改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截止发稿,丽水市运管局窗口已经办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2本。10月1日前办理的从业资格证继续有效,需在有效期内换发新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办理的有关规定将在近期出台。届时申请从事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需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