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不断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发
2017-11-28 09:54 点击量:次
湖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不断推进新能源出租汽车发展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今年以来,湖州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专题例会,使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湖州市共有出租车1591辆,其中双燃料出租车1418辆,电动出租车30辆,清洁能源占比为91.01%。湖州市油改气工作起步较早,2007年开始启动,至2014年底基本改造更换完毕。根据《湖州市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湖州市总体目标是从2014年到2015年,完成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100辆,并进行了改革试点,推动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采取员工制模式公车公营,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营收多少对其进行考核补返。
为推动新能源出租汽车发展,湖州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多项措施,引导和促进新能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加强政策保障,今年湖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的通知》,将在2017-2020年期间,仍按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公司淘汰传统能源车型、新增新能源汽车;二是创新发展模式,以运力指标为抓手,采取新能源出租汽车投放与出租车综合服务区运营相结合的模式,在加大新能源出租汽车投入的同时,加快建设完善新能源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三是突出行业引导,出台《湖州市巡游出租车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及使用实施细则》,每年将70%的退坡资金用于新能源出租汽车投放、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及新能源出租车运营管理,不断优化出租汽车行业运力结构。(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