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浅谈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2017-11-30 11:15    点击量:

浅谈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原创 2017-11-21 张瑾 交通文化
 
 
 
       最近,全国各地关于出租汽车的情况和话题不少,江苏对网约车依法执政的做法让人们看到了政府规范网约车管理的决心与行动;北京一位网约车司机打死醉酒的乘客,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网约车平台和司机关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探讨;前几天黑龙江齐齐哈尔一私家车主拉顺风车被罚款一万元不仅引起关注,还有远在北京媒体对此发声,而引用的案件是在新政实施之前的事件,并不足以说服人;另外,最近有些城市对于网约车辆入门的放宽及考试题目的简化等又被媒体说成是松绑网约车,此做法与说法也是值得探讨的;此外还有些城市的新政实施细则可能与原有出租汽车司机及挂靠单位的利益部分相悖引起了自购车司机们的不满等等……
       面对历史与现实的诸多问题与矛盾,出租汽车行业的深化改革之路该如何走?不仅是摆在管理者与从业者面前的问题,也是摆在媒体人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是正确引导舆论帮助政府与司乘化解改革中遇到的真正社会需求与资本逐利所引起的不和谐矛盾,还是只凭自己的认识与感受不顾客观事实的简单摆问题、造矛盾?
      其实细想想,这些年网约车的出现不仅是给大家带来了便利,还给大家尤其是年轻人的认知体系带来了“毁灭性”的撞击,让许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该坚守的道德底线,什么是该唾弃的恶习与违法行为。对于客运市场国家一直有明文规定,车辆与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对非法运营是持严厉打击的态势,这也是为了保证出行人的乘车安全。而平台叫车只是人们出行时多了一种选择的方式,而不是简单的手机上网叫车就成了“运营许可证”,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就难以有共识。
       正是基于以上观点,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要说一句“任重而道远”。之所以说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是因为新政已经颁布与实施一年多时间,各个城市与地方的情况是千差万别,因此用一刀切的办法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改革效果的。而对于网约车的规范管理也是有着认识上的诸多差异,媒体的声音也不一样,这也或多或少造成了管理上的认识差距。但是回顾一年多来媒体对于网约车该规范管理的认识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与进步。记得2016年7月28日,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新政颁布当天,多数媒体用的标题就是《网约车合法了》,不仅给坚守合法运营的出租汽车司机们是一个“打击”,这种严重的误读给人一个最大的错觉就是网约车可以随便开随便坐了。但是,晚些时候一位外地的哥就把中国青年网刊出的文章转给我看,文章的题目是《网约车新政遭严重误读:私家车仍被禁止做专车》,这在当时是媒体对新政做了最好诠释的一篇文章。
       记得中青网在此文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禁止私家车做专车,是从专车诞生那天起,交通运输部以及各级交管部门的一贯政策,也是重点打击对象。由于私家车主人员混杂、服务和安全难以得到保障,这些所谓的‘专车’侵害乘客权益的恶性事故频频发生,也促使《办法》对这类车辆关闭了政策大门。”我在转发文章时说,中青网的记者才是真正读懂了新政的要点。可惜误读的媒体太多了,所以误导的也才多。出租汽车行业一直是在被误导中不断“成长”。不过这两年媒体在报道中也开始对网约车非法运营的危害有了充分的认识。
       这些天许多的哥的姐给我转发来自全国各方的媒体声音,前天晚上,一位的哥转发来南京电视台的报道《罚款、约谈过后,滴滴整改不力,根本就没当回事》,对于平台整改不力,南京主管部门叫停新网约车资质审批……主持人说,网约车的合法运营就是对乘客安全权益的保证,我们会持续关注这一话题。前天夜间11点多又一位的哥给我放了段录音是正在直播的中国交通广播关于对网约车非法运营管理话题的讨论,其中还谈到了泉州、兰州等城市对网约车松绑的话题,因为是转发录音,加上没有听后半程所以无法表态,但是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这就是对于网约车的数量是一定要有所管控的,不能任其无数量级的发展,因为城市的出租汽车是有严格数量限制的,这除了考虑交通拥堵的因素以外,还有环保的要求,毕竟一辆运营车辆的行驶里程相当于8-10辆私家车的行驶公里数,而排放也是相当于7辆社会车辆之所为。即便是网约车不巡游,投入运营后也比私家车排放要多许多。
      10月27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学懂上下功夫。要在做实上下功夫。清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
      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有了两个文件做保证,各地在部署与实施细则时关键是要看落实,是看实际行动。还要考虑好两个群体的利益,这就是乘客的不同需求与出租汽车司机群体的切身利益,对于不守规矩的网约车平台就该像江苏省和南京市主管部门一样,切实负起责任,有所担当,这不仅是对出租汽车行业负责,更是对乘客的负责。
      至于顺风车的问题,虽然是国家文件明确鼓励,但是一定要对顺风次数作出限制,如果一天总在路上“顺风”就是非法运营,这也是当初制定政策时就有所考虑的。
      此外,希望在此次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同时还能将北京市的合乘提到日程上,这也是缓解打车难的一个最好的方式,而且北京的出租汽车都有合乘的计价方式及不同时间段可以打出四张“的票”的功能,且合乘是合乘人各付60%,也是最好的顺风车。
       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虽然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但有时候“弄一身水”也是在所难免的,毕竟网约车平台这“孩子”不算听话,拿“家长”不当回事,如何让这个“被钱宠坏了的孩子”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依法严格治理,让他明白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到了关键的时候,面对历史遗留的问题与现实的冲击,交通人只有拿出不忘初心的精神才会不畏深水区的惊涛与骇浪。把准方向盘,端好自己的饭碗,城市出租汽车还是那张最好与最美的名片。